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