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丽 记者 周海波) 昨日上午8时10分,二环路南四段永丰立交桥下由西向南辅道掉头处,一辆车牌号为川AD66××的蓝色桑塔纳车头引擎盖处发生自燃,正巡逻至此处的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余川立即通报分局指挥室,由分局指挥室联系119赶往现场。一面将围观群众疏散至街沿以上,一面试图打开自燃车辆引擎盖,此时,引擎盖紧锁,火苗已经从缝隙中窜出,余川立即从警车里拿出灭火器,扑灭了火苗。
夏季防车自燃 灭火器随车带
夏季到来,又到了汽车自燃的高发期,车主未配备灭火器、灭火器不合格、灭火器失效以及使用不当,成为灭火不力的重要原因。交警一分局民警提示:
1、重视日常车辆保养。车辆火灾事故中,不少是“高龄”车,最容易出现线路短路或者油路泄漏,因此要特别重视防火灭火。
2、避免肆意改装车辆。线路故障引发的车辆自燃,大多数原因都在于人为对线路的随意更改。改装人员不熟悉车辆线路情况造成车辆线路短路或者保险丝功率过大,为自燃埋下隐患。
3、不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在盛夏时节,车厢内温度可达60℃~70℃,打火机、香水在阳光的暴晒下极容易引爆,从而发生汽车自燃。
4、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器只能用于灭初级火灾,要想起效,必须掌握时机,在发现汽车有异味冒烟时,应当立即扑救。另外,不能随便往火焰表面喷,而应对准火焰的根部,确认火焰全部扑灭后,才能将灭火器移开。遇火后打开引擎盖,第一时间找准着火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