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凌翌) 日前,龙泉驿区以96.8分的综合评分通过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验收,成为我市第7个通过林改验收的区(市)县。作为我市东部屏障建设的主要区域,林改验收的通过,无疑将对东部屏障建设起到促进作用。据了解,今年10月底前,我市二、三圈层的所有区(市)县都将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目标任务。目前为止,通过林改验收的区(市)县已经过半。
据了解,按照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成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了被抽查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检查验收组分小组深入到龙泉驿区,对龙泉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和档案资料检查。在各小组对各环节逐项检查评分后,检查验收组对龙泉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给出了96.8分的综合评议,龙泉驿顺利通过林改验收,成为我市第7个通过验收的区(市)县。
而作为我市东部屏障建设的重要区域,龙泉驿区的林权改革的意义,显得更为重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林权改革不仅推动了当地林业产业的发展,让农民致富增收,同时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山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农户和其他经营实体,确定了林农的主体地位,激发了林农的责任意识,促进了他们对林地的投入和保护。企业进入林地经营后,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林业信息化程度不断加强,促进了森林资源的良好发展。据了解,目前,龙泉驿区确权面积118025.913亩,涉及林地85786宗,确权到户率达99.98%,已颁发林权证46494本,占应颁证的99.95%,实现林地流转41宗,流转面积15762.7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