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钟文) 根据国家工信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度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将从即日起,开始组织遴选全省各类工业产业园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根据要求,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全省“1525”工程培育园区。
根据要求,此次申报共列出11项基本申报条件。其中要求,产业集聚区应有较完善的创建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申报名称须反映区内主导产业特色,符合分类规范;主体园区内工业建筑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6,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以上、平均产值(销售收入)200万元/亩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2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骨干企业辐射力强,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主导产业突出,规模和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根据时间安排,9月上旬,召开全省申报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会;9月13日—20日,省经委组织召开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专家初审答辩会。 9月27日-29日,省经委向工信部正式上报申报文件和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