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粟新林) “区统计局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与区纪委监委共建联动机制,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共完成38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7家企业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家涉外调查机构专项检查……”近日,在锦江区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反典型的通报》中,区委政法委、区委社治委等3个区级部门及1个街道作为正面典型予以通报,同时对4起反面典型进行通报,这也是该区纪委监委通过正面引导压实责任,反面警示高压震慑,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在元旦、春节期间,锦江区纪委监委采用“室组地”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的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对90余个单位开展检查180余次,暗访60余次,发现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问题7个。
“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锦江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潜滋暗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守纪律红线和原则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