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长伟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丹) “我们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并重,选取最能体现整改进程、最能反映整改成效的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划定负面清单,明确具体扣分情形和标准,实行扣分制评估。”昨日,简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准确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简阳市纪委监委会同该市组织、宣传、巡察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的通知》。
据悉,《通知》从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步骤、评估结果与运用六个方面,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定量定性评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音。在具体开展量化评估过程中,主要采取“实地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实地评估”建立“五方联评”机制,由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办(组)以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逐项了解、逐项分析、逐项评估,全面准确掌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