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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0日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建议:

建立共享的负面行为人黑名单

再过5天,将迎来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关注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同时,今年全国两会上,住川全国政协委员把目光放到了另一个方面——职业打假和恶意投诉。

随着“职业打假”的规模化职业化,应运而生的职业打假人也越来越多,但打假的初衷也随之改变了。“刚开始是以制止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为目的,现在逐渐蜕变为‘生财、牟利’的工具。”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主席唐燕认为,其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关注解决。

在唐燕看来,造成不正当“职业打假”,原因有很多,“比如现行法律法规对‘职业打假’尚无明确定义,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职业打假’的认定和处置都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畅,市场监管、公安等机关往往出现‘各管各’的现象,给‘职业打假’留出了空间。”唐燕说,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养、诚信意识不够,有一些在生产经营上存有漏洞,部分企业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选择“私了”,损失惨重不说,还助长了歪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种不正当行为,破坏了营商环境,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市场准入和社会信用。”唐燕认为,应该完善法律体系,建议尽快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知假买假’的行为与正常消费行为加以区分,从法律层面堵塞‘职业打假’漏洞。另一方面,对生产者、销售者虚假宣传、虚构标识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让‘职业打假’没有可乘之机。”

唐燕还建议,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动协作,构建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为主的统一高效联动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对“职业打假”知假买假、恶意申请、敲诈勒索、缠讼滥诉行为,建立共享的负面行为人黑名单,加强线索摸排、落实行刑衔接,有效遏制“职业打假”、牟利性打假等行为蔓延。

“近期,外卖平台上这种‘恶意投诉’情况并不少见。”对于“恶意投诉”,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台联会长潘裕萍表示,消费者的投诉权要给予保障,但“恶意投诉”也需要治理,“恶意投诉和正常消费要区分开来,建立甄别机制,辨别恶意投诉,对举报进行核实和调查,评估投诉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恶意投诉行为进行认定和跟进。”

她建议,建立恶意投诉的跟进机制,制定相应的惩罚惩戒措施,“对于通过捏造与事实不符的恶意投诉,纳入社会征信记录中;在对恶意投诉进行认定后,需要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给予应有的惩戒。”她表示,可以对恶意投诉量级变化保持持续监控,对恶意投诉高发的、性质严重的案件进行专案的司法打击。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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