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4 成都日报社出版党报热线:962211广告热线:86623932订阅热线:86511231






2023年03月29日

我省今年将推出一系列法治举措

三省将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等提请大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其中,《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范围内的管理体制、公园建设、保护管理、发展共享、保障监督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同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对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文化教育权益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法律责任以及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等内容做出进一步完善。

大熊猫国家公园怎么管理:

川陕甘三省拟7月同步提请审议

在《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要加强沟通协作联动,积极推进三省协同立法。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与陕西、甘肃两省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三省已将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分别列入各自的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3月上旬,三省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林草局在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召开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形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四川将与陕西、甘肃协同作出决定,拟于2023年7月同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二审稿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范围内的管理体制、公园建设、保护管理、发展共享、保障监督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妇女权益怎么保障:

拟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在强化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的保护,有针对性地规定特别保护措施方面,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研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议将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对女职工的妇科疾病普查,并定期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城镇妇女和农村妇女的妇科疾病普查,并定期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在规范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因故延缓入学、休学方面,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在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及权益保障责任方面,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生育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保障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考虑到修订草案中又交叉重复内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将重复内容合为一条,修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菲菲 陈煦阳 魏捷仪

--> 2023-03-29 李菲菲 陈煦阳 魏捷仪 我省今年将推出一系列法治举措 1 1 成都日报 c112575.html 1 三省将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