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魏捷仪)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切实加强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河湖监管执法,四川省水利厅与省河长制办公室共同设立黄河流域河湖管理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028-8734390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15点至17点30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据了解,本次举报范围为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河湖管理范围。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违法问题种类包括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违法利用、占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或者缩小水域面积,未建设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侵占黄河备用入海流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从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及其他涉河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