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曹宇阳) 4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和城市公共急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成都市卫健委组织起草了《成都市公共场所配置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根据管理办法,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优先配置在人流量大、心源性猝死发生几率高、环境封闭或发生意外短时间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的公共场所。此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条款有“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开发个人手机使用终端,同步开发AED公民应用APP,与高德地图、北斗地图、百度地图等实现对接联动,保障市民可随时查询、及时取用”等。
记者从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了解到,成都在2016年底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率先在公共场所配置AED的城市。目前在市区分布有上百台AED,分布在机场、车站、博物馆、大型商场等多个公共场所。其中有一部分是由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统一管辖的,另外一部分则是单位、公司自行配置的。由市急救中心统一管辖的AED可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直接查找离自己最近的AED。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将于4月12日截止,广大市民可在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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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AED
AED中文名称为“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能够自动识别异常心律并给予电击除颤的非专业人员也可以使用的急救设备。因其抢救心跳骤停患者的成功率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又被称为“救命神器”。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55万人死于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率不到1%。如果在公共场所普及AED及其使用方法,在3分钟内进行除颤抢救,心脏骤停者生存率将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