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暴露出南宁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履职不当等问题。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据悉,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率工作组到南宁市,对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合作备忘录》一事展开全面调查。
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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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泊停车收费惹争议 有车欠费超6.3万元
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慧泊停车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此前,有网友发布了一张截图显示,5月16日,累计停车时长13个小时25分34秒,需要缴纳的停车费达到102元。2021年9月,慧泊停车发布一批停车欠费车辆,其中一停车欠费最高达63990.5元。
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再度引发争议。
据当地媒体报道,此次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公司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围绕查人找物、财产处置的推进方面搭建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平台,充分运用南宁慧泊停车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人民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结合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南宁慧泊停车公司可结合车辆泊入点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青秀区人民法院可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改变被执行车辆“查控难”现状。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