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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网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国家水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在粮食主产区及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大型灌区,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提高灌区输配水效率。推进水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发展,加强国家水网与水电基地协同融合。推进水网与能源产业布局融合发展,在强化节水基础上,根据水资源承载条件,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规划水网建设,保障重要能源基地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水网与航运融合发展,加强水网与水运通道统筹,结合流域综合规划,科学论证和有序推进内河航运发展。巩固长江黄金水道、珠江、大运河黄河以南段等航运主通道,加强江汉运河、江淮运河等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平陆运河建设。
(五)完善体制机制
创新水网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投建运营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对国家骨干网建设,由中央或省级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对省市县水网建设,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优势的水管单位、供水公司、投融资平台等,组建水网建设运营实体。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符合条件的水网项目建设运营。
健全水网良性运行机制。完善国家水网调度运行机制,提高水网运行效率和效益。研究建立水网运行调度管理等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化管理水平。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规范明晰用水权,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制度。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健全水网工程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积极推进管养分离,促进管理专业化、标准化。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国家水网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各级干部建设国家水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国家水网总体设计和组织保障,完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通盘考虑、分区施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等,科学有序推动各级水网工程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创新省级水网建设推进机制,开展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深化水网工程前期论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布局和方案,力争实现水网综合效益最大化。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将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滚动实施。“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一批规划依据充分、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地方建设积极性高的国家水网重大工程。
(三)加强政策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完善立项审批、资金投入、用地用海、生态环境等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国家水网工程规划建设。加强水网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将国家水网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中央投资对国家水网工程建设予以支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对有发电、供水等经营收益的水库和引调水工程,探索和规范推行项目法人招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工程建设运营。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
(四)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国家水网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运用系统论、网络技术等理论方法,提高水网统筹规划、系统设计、建设施工、联合调度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水平。加强国家水网科研能力建设,依托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建立国家水网科研基地。吸纳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使用实用技术。加快水网建设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培养和实践锻炼,培育领军人物和专业化科研技术创新团队,为国家水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