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公共安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成都交警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近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六分局获悉,特别行动大队侦查六队集中对多名违法摩托车驾驶人给予行政拘留。
案例一:
吕某以寻求刺激为目的,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公共道路上多次以猛轰油门制造噪音,以“翘头”“翘尾”“原地漂移”等方式炫技行驶,并拍摄视频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妨碍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杨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天府大道行驶,行经府城大道路口在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未服从指令,采取加速、刻意偏离行驶路线的方式逃离现场,沿天府大道行驶,行经锦晖西一街路口、锦尚西一路路口时,执勤民警先后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杨某仍不服从指令,继续逃离。
事后,交警六分局民警通过侦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杨某,并在其工作单位将其传唤到案。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郑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天府二街与荣华北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挡获。经查,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其摩托车号牌系伪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夏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合作路被民警挡获。经查,夏某驾驶的摩托车号牌系伪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九兴大道被民警挡获。经查,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成都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采取强力、高压、坚决的打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还安静、安全予城市。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张伟进 成都交警六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