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26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国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草案共5章38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内容、部门职责、对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等。
草案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专门规定,并强调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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