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不想说出公司的名字,如果因为这件事丢掉工作,我们一家的生活该怎么办?”在成都务工的环卫工人李师傅在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时担心地说道。
今年,为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成都市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两年的“强化安商惠企法律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围绕李师傅身上面临的困境,检察机关是怎么做的?一起来看看。
不能说的秘密背后
李师傅驾驶环卫作业车倒车时撞上他人停放的汽车,致被撞车辆前左大灯灯罩严重受损。交警部门认定,环卫公司交付李师傅驾驶的环卫车未办理车牌、车保,且李师傅无驾驶证、倒车时未查明情况,应当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李师傅主动提出要进行赔偿,但因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协商未果。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车辆维修费27400元后,起诉追偿。李师傅怕被公司解雇不愿向法院告知用人单位名称,导致法院未能追加环卫公司为被告。最终,法院判决李师傅向保险公司支付交通事故代偿款27400元。事后,李师傅申请锦江区检察院开展民事监督。
一起赔偿案 三方握手和解
承办检察官郑沁汶审查后发现,该案符合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应当由李师傅所在企业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对该案作出抗诉,将会进入再审程序,被告人由李师傅变为环卫企业,企业将陷入繁琐的诉讼流程,李师傅也可能因自身过错被企业起诉追偿甚至解聘。
检察官决定加入李师傅所在的环卫企业作为案外人,组织三方和解。检察官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对各方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应的法律风险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引导当事人合理处理矛盾纠纷。最终各方均对和解结果表示满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小”专项推动“大”治理
为促进相关问题的“诉源治理”,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依法向涉案环卫企业、区交通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城市环卫车辆规范化管理。
“小”专项推动“大”治理。近日,锦江区检察院联合区综合执法、交警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个案中企业暴露出的风险,我们应推动末端与源头治理为一体,真正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锦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峰告诉记者。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