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民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的最新版“三定方案”。对比新旧版本的“三定方案”,一些部门在机关行政编制方面出现了数量调整。
2023年11月10日公布的《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民政部机关行政编制324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2019年1月公布的版本规定:民政部机关行政编制333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2023年11月10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9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4名(含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
2018年11月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则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2023年11月10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72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7名(含首席律师、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
2010年11月公布的版本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为248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局级领导职数52名(含正副秘书长3名,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首席稽查各1名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综合中新网、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