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成都市红十字会对我们家孩子的关爱,对我们这些家庭来说,这次的援助资金真的是雪中送炭。”这句发自肺腑的感谢,来自一位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儿的母亲张女士。而她所说的援助资金,正是今年由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企业定向捐赠设立的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基金。
6月底正式成立
“我是在病友群里得知这个救助项目的。”张女士回忆,在得知孩子患病以后感觉天都塌了下来,治疗开销让家中积蓄逐渐见底,而这时病友群里的一则红十字会救助项目的消息引起了张女士的注意。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按照流程提交了申请材料。“没有想到很快得到了红十字会的回复,并收到了拨付的救助款,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这份暖心的关爱不仅是资金的资助。日前,成都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与捐赠企业代表,带着精心准备的儿童书籍,前往困难家庭家中回访慰问,了解基金使用去向以及困难家庭的生活现状。“我们会定期对受助患儿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同时也了解和收集受助患儿家庭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成都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6月底,成都市红十字会印发了《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项目正式启动。
据悉,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基金,是为全市困难家庭患重特大疾病的0—18周岁患儿设立的人道公益项目。目前,专项基金已募集资金500余万元,已对57人次困难家庭大病患儿进行救助,发放关爱援助金70.5万元。
哪些儿童可申报?
哪些儿童可获得援助?如何进行申报?
针对援助对象,《管理办法》明确,具有成都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0—18周岁(含18周岁)、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患儿皆可申请救助。主要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大病患儿,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大病患儿,困境儿童(政府集中管理机构中的儿童除外)中的大病患儿,因病致贫大病患儿,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儿。
在资助标准方面,一个自然季度内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药店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以及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报销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医疗救助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部分予以资助。具体标准为:个人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含)—5万元(不含),资助1万元;个人自付医疗费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资助2万元;个人自付医疗费用10万元(含)以上,资助3万元。
申报程序方面,符合申请关爱援助条件的患儿监护人,可在成都市红十字会官网或“博爱成都”微信公众号“服务指南”中下载《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基金申请表》,按照申请资料清单备齐相关材料,递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市)县红十字会。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