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锚定四川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提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
到2027年
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城乡经济循环更加畅通,要素流动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更加均衡,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繁荣农村与繁华城市相得益彰、农耕文明与城市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加快形成。
到2035年
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城乡发展共同体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