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前,郫都区某企业几乎没有开展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对生产工艺中存在的噪声、化学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并不熟悉。如今,其生产车间内,工人们规范佩戴着防护用品在生产线上忙碌,厂房内,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清晰可见。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有近9亿人。从这个意义而言,职业健康不仅涉及广大劳动者健康、牵系亿万家庭福祉,也事关发展稳定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自我市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帮扶以来,截至今年9月,帮扶工作已覆盖纳入帮扶全部企业,遵循“防、治、管、教、建”的基本策略,“一企一策”,全面筑牢职业健康防线。
成立专班、开展摸底 为精准帮扶奠基础
“我市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多、基础条件差、自主管理能力弱、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不足。”市卫健委职业健康处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帮扶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机构帮扶,综合施策、强化治理、着眼长效”原则,以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自主管理能力不足的企业为重点,帮助企业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帮扶工作正式拉开前夕,我市周密部署、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区(市)县两级专家指导组。制定了《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方案》《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指南》《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效果评估表》,明确帮扶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细则及步骤等内容。
职业病危害及管理状况摸底调查同步进行,调查中小微型企业6754家,遴选重点帮扶企业1358家,为精准帮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企一策”帮扶指导 大幅降低罹患职业病的风险
郫都区摸底调查时发现,辖区四川华宇医药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中存在噪声、粉尘、化学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企业虽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存在职业卫生档案不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不全等问题,被纳入重点帮扶企业。
郫都区采取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服务方式,引入专家技术力量,对其进行现场核查,拟定问题清单,指导其对标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技术方案,量身制定“帮扶工具箱”,帮助企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排查消除隐患。
通过帮扶指导,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增强,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重新梳理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年度体检计划,规避潜在的风险和隐患。此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工作状态从“被动”变为“主动”。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依托“成都市职业卫生预控服务系统”,实现监管部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据共享。监管部门可通过系统自动分析识别企业职业健康风险,远程帮助企业排查职业健康隐患,减少现场监督的时间和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目前,该系统已覆盖全市6000余家中小微型企业、47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32家职业卫生检测机构,及时处置率逾90%。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金堂县卫健局对辖区35家帮扶企业进行全面评查,最终评选四川瑞致电工钢有限公司为“金堂县中小微型职业健康帮扶实训基地”,以创促建,标杆引领;
郫都区成都澳斯涵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明确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熟知“一报、两检、三告知”等职业卫生相关要求,职业健康基础知识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青白江区立足石材园区企业“小、多、集中、基础薄弱”等特点,试点探索“管家式服务”帮扶模式,聘请专业机构打包解决入驻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职业体检等需求,定期开展培训、检查,定期向监管部门汇报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助力企业提能增效减压减负……
随着我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帮扶工作走向深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建立了规范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压实了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同时,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全面提高,能够在作业时按章作业,合理使用防护设施,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罹患职业病的风险大幅降低。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帮扶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市卫健委职业健康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全市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全面夯实,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将采取“企业+托管服务单位+职业健康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不断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着力提升企业内生动力。还将关注重点解决实际困难,对当前生产经营困难、职业病防治投入能力不足的特殊企业,除了对标开展帮扶外,免费为相关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以案说法: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执法人员对某建材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在正常生产,但提供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显示,其生产隔热、耐火制品等岗位上存在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却并未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不能提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申报回执。
该厂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厂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示: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存在需变更申报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执法人员对某家具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该公司提供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资料。该公司仅提供了一份《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中也仅提到安全常识培训,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内容,不能提供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培训照片等培训记录材料。
经调查,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从未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过职业卫生培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示: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还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静宇 供图 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