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又一起不文明行为被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通报:李某某、谭某某因为往大熊猫活动场所内扔木棍,以及向大熊猫活动场所内投掷石头,被终身禁止进入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含熊猫谷)参观。
今年以来,因为投喂,以及向大熊猫活动场所投掷而危及大熊猫安全的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通报了多起伤害大熊猫不文明行为。3月份,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大熊猫宝宝福菀,因为被游客泼水,委屈地躲在角落,引发无数网友怜惜。
昨日,记者采访了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廖磊律师,请他从多个角度解析不文明参观以及投喂、投掷等危害大熊猫行为将得到的法律后果。
擅自投喂投掷
纳入“黑名单”
廖磊律师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关于投喂大熊猫以及其他保护动物行为的处罚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规制,但大熊猫作为珍贵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对其饲养条件及方式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擅自对其进行投喂可能对其造成伤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来看,对于可能造成大熊猫伤害的行为应该都会受到相应制裁。另外,《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旅游权利与义务作出了规定。《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提倡文明旅游行为。
2015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游客不文明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即“黑名单”)。主要包括: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等。
进入“黑名单”
有可能贷款、出国被拒
另外,带小孩的参观者注意,法律规定,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将会把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
那么,上黑名单的游客会受到哪些影响呢?廖磊律师表示,《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未受到法律法规处罚,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3年。“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可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向社会公布。
因此,黑名单上的人贷款、出国申请有可能被拒,可能被限制参观景区。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作为园区管理方,其有权制定园区内部管理规定,游客、参观者购票入园应当视为对园区管理规定的认可,应当对规定内容予以遵守,并禁止实施不被允许的行为。据此,游客擅自投喂或者投掷的行为是对园区规定的违反,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处罚后果。
同时,廖磊律师提醒,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而言,如因游客投喂和投掷行为导致大熊猫遭受伤害的,其还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危及大熊猫
有可能触犯刑法被判刑
另外,对于向大熊猫扔木棍扔石头正好砸中大熊猫或者危及大熊猫生命健康的行为,游客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廖磊律师表示,扔石头扔木棍的行为,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能够预见到可能会砸中大熊猫。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 图据网络
月月通报
为何依然屡禁不止?
□本报评论员
11月30日下午,微信公众号“熊猫谷”通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这已经不是大熊猫基地第一次发布类似的通报,事实上,翻阅大熊猫基地的两个微信公众号就会发现,自今年4月首次发布通报以来,不文明行为月月都有发生、月月都有通报,却依然屡禁不止,此次竟发生扔木棍、投掷石头等如此恶劣的行为,引发全网愤慨并疑惑:“除了通报批评、禁止参观,就没有别的追责处理方式了吗?”
事实并非如此,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廖磊律师援引《野生动物保护法》《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解析了投喂、投掷等滋扰伤害大熊猫的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从廖律师所援引的法律条款来看,对在大熊猫基地参观时滋扰伤害大熊猫的行为惩戒,可以适用多部法律法规。
大熊猫凭借可爱的形象深受大家喜爱。在大熊猫基地参观时滋扰伤害大熊猫的行为,不仅危及大熊猫,更伤害了人们的感情,故而网友一致呼吁严惩。
说到底,在大熊猫基地参观时滋扰伤害大熊猫的行为,不是简单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它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更涉及全社会的心理情感,对这种行为的规范,还有赖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人内心的道德准则,真正的规范应当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事实上,只有每个去大熊猫基地的人都谨记并遵守不投喂、不抛掷、不惊扰等规定,才能真正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