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娟) 近年来,新津区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作为加强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敢为的“关键一招”,逐步优化升级制度体系,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澄清不实信访举报的意见》为根基,配套澄清正名、查处诬告、暖心回访3个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澄清正名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
“我们按照归口受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实施程序、澄清方式等内容,同步绘制工作流程导图,为澄清正名工作建立精确索引。”新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镇(街道)或其他承办单位负责,根据澄清正名对象职级或不实信访举报不良影响程度、范围,采取谈话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或媒体澄清的方式,为清白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响。截至目前,全区已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40名干部、3个党组织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