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21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讲话
我们要全面平衡落实亚太经合组织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路线图,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技术传播和运用,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
——2021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
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研究出台一揽子特殊支持政策,广泛吸引、聚集国内外力量和资本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和发展,形成人心向往、要素汇聚、合力共建、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2023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