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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5日

今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陈秋妤 魏捷仪) 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昨日,成都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2024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其中,成都市中火险区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低火险区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新津区、简阳市、金堂县、蒲江县。辖区内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防火命令》规定,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涉林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户外露营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农林牧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计划烧除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

此外,《防火命令》指出,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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