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粟新林) “崇庆街道移送的谢某违纪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繁简分流’后可以按照‘简案快审’的程序开展审理工作。”据了解,“简案快审”是崇州市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举措。
近年来,随着“乡案县审”工作的全面落实,案件审理部门案多人少的问题日渐凸显。崇州市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乡案县审”案件“简繁分流”机制,选取隆兴镇纪委、街子镇纪委进行试点。去年6月,出台《崇州市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案件简繁分流工作办法》,正式推广试行“简繁分流”机制。
在“简繁分流”机制设计上,崇州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虑案件的案情、证据、来源、性质、社会影响以及被审查调查人态度等因素,对镇(街道)案件划分为“简”案、“一般”案和“繁”案。据悉,该市开展“简案快审”后,将原本30天的审理时限有效缩短至5天内。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简繁分流’机制,切实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效,推进我市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崇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