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陈秋妤) 1月1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四川工匠”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引领更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四川省印发《礼遇“四川工匠”若干政策措施》。
在奖励优待方面,省总工会在“四川工匠”命名时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每年春节前夕慰问“四川工匠”并发放慰问金,慰问金标准按照省部级劳模待遇标准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四川工匠”发放“天府匠星卡”,赋予持卡人享受出行、购物等消费场景减免优惠。省内国有景区向“四川工匠”免费开放。
在薪酬待遇方面,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四川工匠”给予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四川工匠”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和股权分红激励。
在岗位评价方面,支持企业优先推荐“四川工匠”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选聘担任首席工程师以及到技工院校担任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四川工匠”可按相关政策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在平台支持方面,支持“四川工匠”领衔组建“创新工作室”,在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时给予重点倾斜。
在创新激励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四川工匠”承担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四川工匠”与所在单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
在住房保障方面,“四川工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一定购房补助,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四川工匠”凭相关证明在省内限购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不受社保和户籍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