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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

“鸳鸯谱”错了26年 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结婚40年后,我终于拿到结婚证了。”今年春节,成都市新津区市民李某甲在收到结婚证后特意给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结婚40年为何还没结婚证?

2023年,年近七旬的李某甲与妻子张某准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房管部门要求提供二人的结婚证。二人于1984年结婚,当时仅举办了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是夫妻二人到民政局咨询,随后得知了一个“惊天”消息:李某甲在26年前(1997年)已经与万某登记为夫妻。李某甲说,他和妻子张某婚后共同生活近40年,一直恩爱如初,根本不可能与其他人登记结婚。

对于这份错误的“鸳鸯谱”,李某甲找到民政部门要求撤销,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符合撤销条件。随后,李某甲在朋友的建议下,向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为有效化解李某甲的婚姻登记行政纠纷,新津区检察院立即依职权启动了监督程序。检察官调取李某甲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又到李某甲与万某双方所在村委会了解双方婚姻实际情况,后分别询问李某甲夫妻、万某夫妻的结婚情况,最后,检察机关得出结论:李某甲与张某是真实夫妻关系,双方于1984年共同生活至今,未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李某乙与万某是真实夫妻关系,双方于1997年3月4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在李某乙与万某登记时,工作人员将李某甲与李某乙的身份证搞混了,这才造成了李某甲与万某长达26年的错误婚姻登记。

了解事情经过后,新津区检察院于今年1月18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会上,各听证员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应该依法撤销李某甲与万某的婚姻登记。经与民政部门会商后,新津区检察院向新津区民政局发出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李某甲与万某的错误婚姻登记。新津区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就撤销了李某甲与万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并为李某甲与张某、李某乙与万某重新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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