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一名19岁少年卖血浆16次后猝死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3月19日晚,山西省忻州市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首善忻府”对此事件通报:涉事企业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下简称:忻州天坛生物)已停业整顿,配合调查。
据媒体报道,死者父亲赵志杰表示,根据献血浆票据推测,在去世前8个月内,儿子赵伟被忻州天坛生物连续抽采取血浆多达16次。其中,最短采取血浆的间隔天数为12天。他质疑该血浆站采用“拉人头”式宣传,诱骗刚入社会的孩子频繁“卖血”。
针对调查进展,3月22日,记者致电忻州市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调查该事件的工作专班,具体进程和细节暂不清楚,可以等待官方调查通报。
据媒体报道,赵伟的手机聊天记录,记录着被人接送到“忻州血浆站”变卖血浆的过程。赵志杰说,儿子自2023年5月通过一名吕姓男子接触到血浆站,平均每个月抽2次血浆,每次可以收到260元-300元左右的费用,对方还提供“车接车送”的服务。赵父反映,涉事血浆站拉一个人给100元,属于“拉人头”宣传。
记者查询该血浆站微信公众号,发现在一些节假日,公司会推送“献血浆后均可领取精美礼品一份,携亲朋好友行动起来”等相关宣传文章。怎么算“拉人头”?该怎样界定捐献血浆的正规宣传与“拉人头”的边界?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宝莲律师表示,是否存在“拉人头”行为,要看其主观目的和采取的行为方式。“是否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是正规宣传与“拉人头”献血浆的最大区别。”李宝莲说。
她认为,在具体实践中,血浆站可以强调捐献血浆的利国利民之处,以倡导性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捐献血浆。如果过分强调献血浆可以赚取费用,以及多次向经济困难的群体定向发出邀请,则存在非法组织卖血浆的嫌疑。
是否违规超量、频繁采集血浆?
据媒体报道,根据赵志杰的描述,当地医院开具的检查单显示,其儿子被诊断为重度贫血,疑出现造血功能障碍。赵志杰表示,根据献血浆票据推测,在去世前8个月内,其儿子被忻州天坛生物连续抽采取血浆多达16次。其中,最短采取血浆的间隔天数为12天。
天坛生物则在公告中回应称,报道中提及的最短献血浆间隔天数12天为不实信息,忻州血浆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献血浆者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少于14天。
有媒体核对报道中死者的“献血浆者信息采集表”发现,其2023年5月5日血浆采集量为591。不过,该采集量并未标明单位。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明确,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浆,严禁手工采集血浆。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580毫升(含抗凝剂溶液,以容积比换算质量比不超过600克)。
2021年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其中提到,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裴瑞彤律师表示,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血浆站如果“过频过量采集血浆”,不仅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据央广网
是否存在“拉人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