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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6日

最高法发布意见:

在离婚案件中提示关爱未成年子女

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这项工作开展,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提示工作明确了哪些目标任务?要把握怎样的工作原则?具体要做哪些提示?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时刻关注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法官解读: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意见,多处出现“引导”一词。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说,提示主要目的是引导当事人在离婚时,时刻关注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主要目标任务

《意见》明确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防患于未然。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官解读:

缺失父母的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最高法民一庭法官于蒙说,在典型案例中,11岁女童因父母经常吵闹要离婚,离家出走,不幸遭到性侵;一少年因父母离异,四处打工流浪,法律意识淡薄,实施盗窃、抢劫,触犯刑律。

依托真实案例向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法定义务和权利

《意见》强调,应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

典型案例中,10岁的小韩在父母协议离婚后随父亲生活,父亲动辄以违反品德等为由打他、罚跪,甚至因无法完成父亲布置的国学作业就不许去学校上课。小韩的母亲起诉变更抚养权,母子还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均获得法院支持。

法官解读:

最高法民一庭法官助理徐上说,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将负面情绪转移到孩子身上;有的不按时给付抚养费;有的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止对方探望……《意见》通过真实案例提示当事人,实施这样的行为,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示”内容

《意见》还指出,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示”内容。以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播放视频、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必要时可以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

此外,在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监护权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也可以参照离婚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法官解读: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说,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因案制宜,就是要提示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据中国之声

本地连线

成都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发送成功

1.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子女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变化。夫妻之间一时产生矛盾,不等同于感情确已破裂。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请三思而后行。

2.即使要离婚,也请保持平静和理性。子女不应成为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在离婚过程中,请一定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3.如果父母不能给予足够的关心、关爱、陪护和疏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会受到伤害,成长可能受到影响,严重时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不法侵害。

……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记者获悉,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昨日在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成都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据悉,原告欧某与被告谢某于2012年2月14日登记结婚,于2012年12月25日生育一女,2024年,两人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男方谢某经常离家外出务工,对婚生女的照顾陪伴较少。婚生女目前处于青春期重要阶段,父母的陪伴与教育至关重要,父母应给予其更多关爱,保障其健康成长。

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法官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孩子父母)发送书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线上对他们释法明理。目前,两人均表示,虽已离婚,但今后也会尽到做父亲、母亲的责任,给予婚生女更多的关心与关爱,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龙泉驿区法院表示,该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发出,进一步引导了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提升责任意识,充分给予未成年子女关心与关爱,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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