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记者6月5日获悉,市住建局、市规自局、成都公积金中心于日前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 进一步做好“带押过户”的通知》,自2024年7月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办理,卖方无须结清原贷款,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什么是“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缴存人购买再交易房(又称存量房、二手房),不论卖方未结清贷款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也不论买卖双方贷款是否为同一家银行,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缴存人申请“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在住房区域上,拟交易住房所在的区(市)县,应已由成都市住建部门提供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梳理发现,目前包括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后期覆盖区域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在贷款银行方面,买卖双方涉及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银行应已纳入成都市住建部门“带押过户”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名单,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具体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此外,完成该申请还需满足卖方未结清贷款当前未逾期、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等其他条件。
通过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系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好处呢?“交易程序更便捷、资金更安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缴存人准备购买再交易房,可通过成都市住建部门进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即使在卖方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带押过户”模式实现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凡是通过成都市住建部门进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的,买方纳入监管的首付款可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过户前支付,卖方也无须筹钱来提前结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