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6月17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公安获悉,该局近期依法查处2起网络谣言案。
6月3日,有热心群众举报,一网友在网络发布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内容称“8死6伤”,经核实信息内所谓“8死6伤”系谣言。记者梳理发现,龙某造谣的“重大交通事故,8死6伤”,其实是6月2日发生在三环路川藏立交至蓝天立交外侧主道的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该路段车辆通行缓慢。
经查证,龙某为博眼球发布上述谣言信息。目前,龙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6月5日9时,有热心群众举报,一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字“感情问题,选择跳河,活着有什么不好,可惜了,结果跳下去没有一个人去救”。经过核实视频中轻生女子已于当日被高新分局成功劝解救下,网帖中内容系谣言。
网安大队联合肖家河派出所立即对发布者刘某开展工作,经查证,刘某为博取眼球发布上述谣言信息。目前,刘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安羽律师表示,行为人散布谣言信息,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触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行为人通过散布谣言侵害其他民事主体权益,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如果行为人通过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则会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通过散布谣言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则可能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何良 受访单位供图
成都公安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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