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孟浩) 前不久,《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印发,明确了支持批发、零售、餐饮、外贸企业奖励政策。7月28日记者获悉,近日出台的《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申报落实的角度上进一步做出了说明。
据介绍,针对支持二手车消费市场发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事项内容,即在成都市注册,已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且统计在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含主营和兼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汽车销售企业),按其二手车零售额的0.5%给予奖励。可与第二条政策叠加享受,已享受省级二手车销售奖补部分不重复享受。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明确事项分类为易申快享,并就主管部门、责任处室、联系方式,以及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渠道、申报时间等都进行了明确。
而对于“支持企业取得进口消费品代理权”,《实施细则》中也明确,对取得境外注册消费品品牌全国总代理权或一级代理权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给予支持。事项分类为易申快享,支持标准为:按照企业取得进口消费品代理权综合指标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的企业,根据单个企业考评分值占所有考评合格企业合计分值比例,在本次资金总规模中按对应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在“支持零售企业多作贡献”方面,《实施细则》中明确支持对象,即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而支持标准则是,零售额较上年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