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要求: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孙传旺 陈智龙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保障,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推动市场经济制度深化改革。基于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其现实必要性,其底层经济逻辑是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打破地区和行业壁垒促进公平竞争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其现实必要性。第一, 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打破地区和行业间的壁垒,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流动和配置,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够弱化市场规模对于专业化、分工化的制约,通过扩大市场范围、增加市场需求,从而促进专业化分工程度,提高产出效率。
第二、增强市场竞争力。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打破垄断主义和市场分割,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市场范围扩大使得更多产消者进入当地市场,同质产品竞争将削弱企业的垄断力量,增强当地市场竞争力,从而激励当地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避免遭受新进市场主体带来的“创造性毁灭”。同时,面对统一大市场,厂商会采取更多的策略性行动,如降低价格、提升产量,垄断势力随之弱化、市场效率得到提升。
第三、推动经济一体化发展。其一,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更好地统筹协调各地区的发展策略。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合理制定发展策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二,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协同发展。东部地区可以发挥其技术、资金和管理优势,带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同时,中西部地区可以通过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现自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本质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和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改革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而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支持和推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监管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体系等。市场准入制度是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市场监管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公平竞争制度是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改革的关键路径,具体包括:
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首要任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关键在于打通行业与地域间的壁垒,实现资源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首先,对于跨行业市场准入需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一致的行业准入门槛,并确保各行业之间资质的通用性。此外,搭建数据共享数字化平台,提升信息透明度,使企业能够更快速适应进入行业相关规则与标准,进一步降低跨行业准入门槛。其次,跨地区市场准入改革要求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企业享受到公平的准入待遇与公正的准入条件。建议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区域间的政策协调,实现“一证多用”便捷性,减少企业跨地区经营的行政壁垒。第三,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保证不同地区同等质量的公共服务支持,如物流、金融等,降低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额外成本。第四,通过完善的市场准入法律法规,保障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为跨地区市场准入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二是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保障。“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良性配合能够有力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第一,政策制定者应当着手构建一套清晰的监管框架,明确界定市场与政府、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范围。第二,增强监管透明度,并引入公众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确保监管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第三,强化监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响应速度,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并减少信息不对称。第四,建立问责机制,对监管失职和滥用权力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深化权责范围明确、监管公正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等方面改革,是促进政府市场监管质量、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有效方式。
三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离不开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地区间的交通运输瓶颈,是促进商品和服务高效流通的关键。行政边界地区的复杂地形与公共交通的外部性特征阻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此,边界交通设施的完善应由更高层级政府牵头与统筹,鼓励跨区建设项目的合作共建,携手攻克复杂自然环境导致的工程建设难题。优化多元政绩考核体系,明晰区域边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将边界交通基础建设的社会效应、经济效益纳入考核体系,以鼓励地方政府注重长远发展和跨区域合作。
四是强化信息交流与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交流与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完善,体现在不同区域、业务间交易市场的标准统一与信息流通,从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强化信息交流与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建议采取以下综合措施:第一,设立国家级产权交易平台,整合地方产权交易所,实现产权交易的全国一体化,并在各大经济区设立区域性分支机构,推动跨区域产权交易的顺利进行。第二,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与标准,由中央政府颁布全国统一交易规则和行业标准,并确保各地严格执行。第三,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全国统一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市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实时共享,制定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推动信息资源的高效流通。第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各地交易市场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支持信息技术的应用创新,设立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五是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归位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政府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监督保障。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必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市场的价格机制是引导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核心。政府应肩负起市场秩序“守夜人”的职责,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消除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现象,以确保市场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行政干预适当、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合理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目标。
(作者:孙传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陈智龙,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