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但困扰基层工作的形式主义如同橡皮糖一样难以清除,“文山会海”“痕迹主义”“数字形式主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基层治理绩效,加重基层干部的负担。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
▶从形式主义滋生蔓延的根源入手
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为破解形式主义之困,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干部困扰的突出问题。但纠治形式主义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之以恒抓住不放,既要对表面问题立行立治,更要纠治内里顽疾久久为功。站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起点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统筹基层减负与赋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建立健全防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要从形式主义滋生蔓延的根源入手。“下之所以为,惟上是视。”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泛滥在基层,病根却在上面。上级官僚主义不除,下面就会弄虚作假。铲除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就要明确崇尚实干的制度导向,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共同整治形式主义制度体系。
一是抓紧抓好“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下大力气持之以恒地整治形式主义,要从中央做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带头做到实事求是,省以下各级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问责倒逼机制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的责任,管好形式主义滋生的上级源头。
二是健全权责对等的体制机制,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难题。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梢,人少事多、权小责大,权力、资源都相对有限。对于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干部经常是“看得见”却“管不着”,上级领导“管得着”却“看不见”。以环保执法为例,街道、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很多都是临时工作人员,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水偷排等行为没有处罚权只能劝说,执行起来既尴尬又难办,还容易影响干群关系。而作为有执法权的区直单位却很少出现在相关工作的责任清单中,或仅以牵头单位的身份出现,导致基层工作经常陷入治理失衡的困局。因此,要进一步理顺基层权责,建立上下对称的职责体系,避免上级将责任层层甩锅给基层。还要加大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解决基层过河“桥”和“船”的问题,健全上下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破解基层治理“权责失衡”困局。
三是健全科学合理的政绩考评机制,明确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政绩考核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工作面临的难度和挑战越来越大,事事都考验着基层干部的能力、耐力和定力。但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的督查考核,既占用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耗费了大量精力,还助长了重“痕”不重“绩”,以材料论英雄的不正之风。甚至在简单泛化的问责压力下,一些基层干部形成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躺平思维。为此,要本着“突出重点、简化程序、考出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精准、便于操作、务实管用的考评体系,逐渐形成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风气。
四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在治理实践中开拓创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要正确考核评价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相关的法纪法规,严肃问责、规范问责,问责一个达到震慑教育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慎用问责,对不当问责要及时容错纠错,减轻干部干事创业的压力和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完善问责制度,要把握好平衡问责权力的合理尺度,既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也要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避免一味地追求问责数量而忽视问责质量,导致问责随意化、问责泛化,坚持约束和激励并存,保护广大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地干事创业。
五是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政绩考核的首要标准,倒逼领导干部真抓实干,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形式主义之所以反复出现难以根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某些领导干部眼睛向上,只想着对上负责,让领导满意,忽视了群众的诉求,做了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让群众参与进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方面保障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的权利,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另一方面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形成领导干部群众治理形式主义的合力,让基层形式主义无从遁形。还要加大群众在干部政绩考评中的比重,倒逼领导干部坚持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有机统一。
▶提高防治形式主义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不落实也将成为一纸空文,制度优势难以发挥,治理效能也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为持续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遵循,形成了良好效果。但也应看到,一些地方的领导机关、管理部门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大背景下,依然“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甚至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搞选择性执行、变相执行,导致形式主义屡禁不止。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提高防治形式主义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加强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监督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的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让权力在严密的监督体系下运行,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合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还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监督考核办法,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其次要不断细化具体化可执行、易落地的制度措施,避免制度的空泛、宽泛。只有治理举措越明确、针对性越强,越容易实施,为基层减负才能得以实施。例如,针对“文山会海”问题,有些地方明确提出,只能安排与会议主题、会议任务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参会,不得要求层层“陪会”;对于村社“滥挂牌”问题,有些区县制定统一标准,牵头制定村级活动场所清理规范及挂牌准入制度,明确清理范围和标准,全面摸排村级挂牌的数量和种类,未经审核的挂牌一律不予设置悬挂;有些地方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下发到社区村委的文件,把需要落实的事项、需要干什么、完成时限、具体要求都写明白,而且非重大事项要求简短概述。这些都是基于基层治理实践切实可行的举措,减轻了基层负担,避免形式主义越演越烈。
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治形式主义也非一日之功,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破除形式主义的顽瘴痼疾,持续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释放基层治理的活力,既需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更要从制度上发力。一方面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精文简会,在改进作风上立新规、动真格、求实效、防反弹。另一方面,要警惕形式主义新动向,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加强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数字技术使用效能。防治形式主义要力戒虚功、务求实效,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作者: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