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泰山)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成都市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日前,《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成都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并已完成意见征集。根据征求意见稿,成都拟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成都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征求意见稿明确,通知规定的住房是指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
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申请入户时至少有一位监护人同时迁移。非直系亲属共有同一套产权住房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除抵押登记外,其他被限制登记的住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据相关统计,今年已有超10城出台购房即可落户或即可申请落户政策,其中包括多个新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