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获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明天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实地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持续到10月底。
为督促企业国有资产法各项规定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据了解,9月上旬到11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赴黑龙江、上海、安徽等6个省(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辽宁、四川等6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实地执法检查工作将分成三个组开展,通过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结合、执法检查与法律修改结合、全面检查与座谈调研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省内各地企业国有资产规模、类别等情况,选取省属国有企业、成都、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自贡、宜宾、泸州、遂宁、达州5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此外,还将邀请省直有关部门、部分有代表性的国有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听取对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将于10月底前根据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我省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