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李某,2022年4月入职某幼儿园,从事帮厨工作。2022年8月,该幼儿园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5月,幼儿园以李某系聋哑人、在工作中沟通交流不便、不能胜任体力工作为由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同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由此引发争议。
李某因与幼儿园的纠纷无法有效解决,遂求助青羊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5月26日,青羊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熟悉妇女权益保护、擅长劳动纠纷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通过手语、微信与李某进行沟通,多次与幼儿园协商,同时帮助调取了银行流水、社保缴纳明细等证据,并向青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幼儿园一次性支付李某8700元补偿款。李某对结果表示满意,纠纷由此得以妥善解决。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困难群体,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通过克服沟通交流障碍,引导残疾人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权,有利于形成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