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社区居委会的“钱袋子”管好还要用好,更好地为基层治理提供助力?记者从青羊区获悉,全市首个针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的管理办法——《成都市青羊区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实施。
谈及为什么要出台该《暂行办法》,青羊区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方面是为了管好社区居委会的“钱袋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使用相关资金。“之前社区财务管理要么是自行制定管理制度,要么是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办法。”该负责人表示。
社区的钱怎么花?青羊区实施的《暂行办法》给出了“答案”——社区重大财务事项需严格遵循“党委提议、两委商议、居民代表决议”的民主决策流程,如大额支出、工程项目、资产处置等需经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大到项目资金、小到采买办公用品,只要涉及社区的“钱袋子”,居民(代表)都有“一票权”。如新规规定: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进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限额以下项目,需按程序、多人联审联签、优选结果公示推进,杜绝“熟人一句话就定”;项目合同条款需公平公正,禁止“暗藏私心”,3万元以上的合同需请法律顾问把关,防止“踩坑”。
对于社区群众而言,如何获知社区居委会的资金使用情况呢?《暂行办法》规定:社区的各类资金,包括财政补助专项经费、救济帮扶、社会捐赠、自筹资金、经营收入、利息等所有资金收入,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青羊区社区“三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社区财务公开。如群众没有看到社区财务公开的相关告示,而又想知道相关情况,可直接到社区居委会进行了解。
据介绍,下一步,青羊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建立健全青羊区社区资金监管平台,加强线上监督。
李羿漩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袁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