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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通知》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负责平台维护及窗口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政策优化;13家主审部门按职能出具审查意见并监督落实;各区(市)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属地问题处置。此外,各部门需建立审查台账,市级部门对下级单位进行指导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据了解,《通知》配套发布9项附件,包括办理流程图、申请表、审查意见表等,便于企业“按图索骥”。政策试行期2年,实施期间将根据国家新规动态调整,持续完善管理机制。这一改革举措的实施,标志着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迈入标准化、高效化新阶段,将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推动城市建设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