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研学旅行工作水平,确保研学旅行的教育性、安全性、公益性和自愿性。近日,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提出“七项强化”“六个不得”,包括强化过程组织管理,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对不参与活动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妥善安排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或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不得搞奢华行、豪华行,严禁借研学活动之名违规乱收费等。
在强化活动报备流程中,《通知》要求,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门报备,不得在条件不具备、方案不成熟、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开展任何形式的研学旅行活动。同时,要加强过程管理,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或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如果不想参加研学活动怎么办?《通知》明确,对不参与活动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妥善安排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研学旅行要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历史、国防科普等主题策划开展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场所和游乐场等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不得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或非学科培训以及军训。
对于收费问题,学校组织研学活动应坚持公益性原则,合理测算研学旅行的费用开支预算及明细(包括食宿、交通、门票、保险等)并告知家长,不得搞奢华行、豪华行,严禁借研学活动之名违规乱收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要由学校、家长和教师代表共同确定服务机构和服务费用,机构需提供详细成本构成,不得包含隐性消费项目,不得将原本对学生免费开放的场所变相进行收费。
在资源供给方面,《通知》提出,各区(市)县文旅部门要积极推动文旅资源转化为研学资源,持续开发特色研学线路,协调落实景区优惠政策。教育部门要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广研学旅行规范经营行为和创新举措,要联合对本地旅行社、社会机构、研学基地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设、推广一批优质承办机构,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同时,鼓励各区(市)县教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餐饮供应商的评价体系,对设施安全、课程设计、师资配备、服务质量等开展动态监管。
为保障出行安全,《通知》要求,学校要严格对交通承运企业运营资质的审核把关,不得租用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各区(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研学旅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逐步建立研学旅行就餐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将就餐信息通报至供餐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等部门。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