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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3日

乘客擅自打开飞机安全出口

专家解读:可能承担多项法律责任

5月11日,“东航MU5828安全出口被乘客打开”冲上热搜第一,据《极目新闻》报道,当日长沙至昆明的东航MU5828航班上,有一男性乘客在飞机落地后打开了飞机的安全出口,机上乘客人身均安全但因此晚下机了20分钟。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带走。不少网友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谴责,同时也发出此类乘客可能承担哪些法律后果的疑问?5月12日,记者采访到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该男子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航空出行秩序,甚至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已然违法。”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中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擅自移动、损坏使用中的航空设施等行为,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及《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也明确指出,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属于危及飞行安全、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乘客擅自打开飞机安全出口,还可能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晶解释道,民事责任方面,通常需要涉事乘客赔偿经济损失,包括飞机检修费用、航班停飞导致的调机成本、旅客安置费用等。此外,若乘客打开飞机安全出口的行为严重威胁飞行安全,如飞行中打开舱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进行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有网友评论称,“据说开一次要10万。”对此,陈华中律师表示,涉事男子擅自打开应急舱门,需要承担设备检修、一次性结构件更换等检修恢复费用,根据机型不同价格也会不同。还需考虑航班运营损失,如增加的飞机停场费用,后续航班调配延误产生的费用,以及航班延误旅客赔偿等各项损失。估计赔偿金额应至少在几万元至十余万元,实际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核算。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陈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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