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泰山 吴茜 曾书睿)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低空经济发展16条政策,涵盖基础设施、场景应用、科技攻关、低空制造、专项基金5大板块。《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措施》围绕加快建设通用机场、运输机场完善通用航空功能等领域,明确相关支持政策。
同时,《措施》对支持低空整机装备攻关、低空动力装备攻关、无人机反制装备攻关等领域的科技攻关明确多项“真金白银”的支持。
低空制造方面,四川将重点低空装备创新产品列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目录并予以认定,对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专项基金方面,《措施》明确,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在先进制造综合基金下设低空经济子基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入低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