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
意见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传承弘扬水文化,健全江河保护治理制度,形成江河哺育人民、人民守护江河、人水和谐共生的江河保护治理格局。
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4项举措,对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全力保障江河安澜,包括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构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强化洪涝灾害风险防控。
二是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包括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科学配置江河流域水资源,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
三是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包括强化江河流域生态功能,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建设江河绿色生态廊道,推进河口及三角洲生态保护。
四是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包括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江河水环境治理。
五是传承弘扬水文化,包括保护水文化遗产,传播水文化。
六是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包括进一步强化全流域管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赋能。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