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
在任时违纪违法,妄图以提前退休、辞职转岗逃避惩罚;退休前火速辞职,转眼就到原业务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6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 织密织牢制度防护网》一文,关注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的治理问题。不论是文中介绍部分地区的防范查办机制,还是给出数据明确的成效成果,一个鲜明的信号是,“逃逸式辞职”不是腐败分子的“逃生舱”,休想金蝉脱壳、一“逃”了之。
所谓“逃逸式辞职”,是指为了逃避监管处罚而选择主动离职的行为。早在2022年,它就以“逃逸式”离职的表述,出现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深挖政商“旋转门”背后腐败》中,讲的是一些监管部门官员离职退休后,到企业去任职捞好处的现象,“逃逸式辞职”也成为当年反腐十大热词。
今年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就提出,要着重抓好一些领域的系统整治,持续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可见,“逃逸式辞职”已经是推进反腐工作不容忽视的重点之一。在此背景下,唯有认清其危害,找准权力运行的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才能让“逃逸式辞职”无所遁形。
“逃逸式辞职”,“逃”的不仅是反腐监管的“紧箍咒”,这背后,还有以退为进的投机心理。有的干部觉得离职可以确保“平安落地”,因为自己又不是大贪大腐的“大老虎”,懂得见好就收、低调处置,有关部门就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自己身上;有的干部则认为“在位谋利,离职兑现”具有可行性,离职后就变得肆无忌惮,把违规任职、兼职当作权力寻租或变现的“过墙梯”;更有甚者,有些人在任时处心积虑搞关系,把用人任人的公权变成“知遇之恩”的私交,就是想形成沆瀣一气的“利益共同体”,在离职后能够继续有靠山、有保障……
这些“投机”想法,赌的就是自己隐藏得够深,不会被轻易发现。所以,“逃逸式辞职”只要发现一起,就紧盯一起、查处一起,才能不断树牢人走“查”不凉的红线共识,进而推进反腐败走向深入。
反腐败过程必然是长期而复杂的。面对腐败形式的变异升级,以“道高一丈”的技巧,不断识破“魔高一尺”的计谋,更精准严密的手段是必要且必须的。就此次发布的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文章内容来看,各地已经探索出了不少制度性经验,比如成都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属国企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监督;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利用大数据赋能监督,推动有关部门打造国资国企数字监管平台等。要持续破解反腐败面临的新课题,就要提升相应的策略和技巧,让制度防护网不断织密。
“逃逸”不等于逃脱,“辞职”不等于责任清零。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明白,反腐败工作始终是无死角、零容忍、全覆盖的,不论在职、离职还是退休,只有遵规守纪、严于律己、坚守底线才是真正的“护身符”,任何腐败行为都不会“一笔勾销”,任何腐败分子终究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